□馬樂
  今年7月,以色列向巴勒斯坦境內的加沙地帶發動代號為“護刃行動”的軍事打擊,與盤踞於此的巴勒斯坦武裝力量哈馬斯(伊斯蘭抵抗運動)展開激烈交火,雙方由此拉開新一輪的流血衝突。在埃及的積極斡旋與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之下,巴以雙方最終在衝突持續50天時達成不定期停火協議。儘管如此,停火協議充其量只能換來暫時的和平,且不論能否得到有效執行,一紙停火協議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巴以衝突。
  停火只是當務之急
  此次衝突是巴以雙方近年來最慘烈的一次對抗。巴勒斯坦有超過兩千人在衝突中喪生,1萬餘人受傷,近30萬人流離失所,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計超過50億美元,加沙重建或將需要10年以上。以色列方面則有69人死亡,其中包括64名士兵和5名平民,為近年來以方死亡人數之最。以色列在衝突過程中的軍費開支也可能達到破紀錄的新高。除直接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外,衝突給巴以雙方的經濟蒙上了厚厚的陰影。持續不斷的武裝衝突對兩國的旅游業造成重挫,同時嚴重減損了投資者的信心。在這種兩敗俱傷的爭鬥中,停火無疑是迅速止損的直接途徑。
  此外,停火協議離不開埃及等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儘管在此次巴以衝突持續過程中,埃及的穿梭外交也曾屢次無果。但是,在巴以之間停火與開火的死循環中,埃及作為中間人仍然是唯一現實的選擇。作為阿拉伯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埃及與以色列和加沙地帶都接壤,還與以色列締結了和平協定。儘管塞西政府上臺不久,鞏固政權更需要從國內事務著手,但是,調停巴以衝突能夠從地緣政治意義上增強埃及的區域影響力。在這樣的動力驅使下,埃及的斡旋對停火更容易產生積極作用。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國際社會對停火的呼籲也形成了積極的輿論壓力。因此,停火協議並非基於雙方真正和平訴求的最終結果,而是內外因共同作用的臨時狀態。
  停火協議效力有限
  首先,此次停火協議不同於以往明確了停火時間的安排,不定期性被認為可能實現巴以更長久的和平。然而,不定期的不確定性更大。停火期限可能很長,也可能很短。由於該停火協議並非國際法意義上的條約,而更多地表現為一種政治安排,其執行效力缺失不言而喻。因此,巴以雙方仍然有違反停火協議,重新開戰的可能。
  其次,此次停火協議並未實現巴以雙方的根本訴求。在此次衝突中,以色列方面的目的是消除以色列南部遭火箭彈襲擊的威脅,並摧毀哈馬斯的武器儲存設施及其他針對以色列軍事行動的基礎設施,削弱哈馬斯的軍事能力。哈馬斯則視以色列為非法政權,打擊以色列並將其從該區域清除出去是其理所當然的目標。然而,根據媒體報道的協議內容,雙方僅在開放人道主義救援通道、擴大漁民出海捕魚範圍等方面達成一致。至於哈馬斯提出的重建、開放加沙地帶海港與機場,以色列提出的實現加沙地帶非軍事化等雙方核心訴求,還要等到停火協議實施一個月後再行談判。
  再次,哈馬斯旗下的軍事組織人員私做決定的舉動時常發生,哈馬斯能否有效制止旗下軍事組織或人員通過發射火箭彈等方式襲擊以色列目標仍然存疑。另外,加沙地帶除了哈馬斯之外還存在傑哈德(伊斯蘭聖戰組織)等其他政治或軍事團體。如果這些組織在停火期間襲擊以色列目標,那麼巴以停火協議可能功虧一簣,加沙地區有可能重燃戰火。
  巴以和談命運多舛
  巴以衝突具有長期性與複雜性。停火只能實現臨時的平靜,一紙協議根本無法承載巴以百年曆史恩怨和現實利益紛爭。停火協議這一看似福澤人民,受到國際社會廣泛贊譽的決定在雙方內部也存在爭議。以色列方面有人認為停火協議是對哈馬斯這樣的恐怖組織的妥協,不但不會實現和平反而會助長對方的恐怖主義行動。而在巴勒斯坦內部,哈馬斯與法塔赫(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之間也存在分歧,這種不統一給對外政策平添了很大不確定性。因此,要實現從巴以停火到巴以和談的過渡,雙方內部首先要統一起來。對於教派林立,各種組織、團體橫生的巴勒斯坦而言,這種統一困難重重。
  縱觀巴以和談的歷史,衝突一直是雙方關係的常態。以暴易暴、邊打邊談的循環反覆使巴以和談演變成一場沒有終點的馬拉松比賽。歷史的積怨、內部的爭鬥,加之周邊地緣關係複雜,稍有摩擦便會引發雙方激烈的武裝衝突。以此次巴以衝突為例,以色列的強勢難辭其咎,哈馬斯的恐怖襲擊也似火上澆油。即使雙方願意履行停火協議,由於在耶路撒冷歸屬、猶太人定居點、巴勒斯坦建國、水資源分配、巴難民回歸、巴以邊界劃定等棘手問題上分歧巨大,巴以雙方仍然無法將停火協議轉化為永久和平協議。
  因此,巴以衝突的根源是權力和利益的爭鬥,這種緊張關係既存在於巴以雙方之間,也存在於各自內部。如果無法解決這一根本問題,巴以衝突就不會得到根本解決,而停火協議不過是暴力衝突的短暫停息。
  (作者單位: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
  (原標題:一紙停火協議難解巴以衝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t07atoks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